中标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金额
69.2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5/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gzfcg-ddfw-ddfw-ddfw-ddfw-2025-604038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洋4502711
中标公司内蒙古清瑞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内蒙古保和德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69.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NMGZFCG-DDFW-DDFW-DDFW-DDFW-2025-604038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区域:内蒙古自治区本级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项目开始时间:2025-04-08 18:56:06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洋 4502711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内政采计划[2025]06376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洋 4502711
三、成交原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
五、商务需求
六、报价明细
七、供应商报价
成交供应商:内蒙古保和德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金额:692000.00,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贰仟元整。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编号:NMGZFCG-DDFW-DDFW-DDFW-DDFW-2025-604038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区域:内蒙古自治区本级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项目开始时间:2025-04-08 18:56:06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洋 4502711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内政采计划[2025]06376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洋 4502711
三、成交原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
编号 | 项目需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物业服务主要提供设备设施维护、运行、保养、卫生保洁、秩序维护管理、会议服务及其他管理服务。具体要求如下:一、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固定经营场所。 (三)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中标人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统称“中标人”)与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外,还应该按照下列条款之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项目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项目的价格按《中标通知书》中的价格执行。 2.中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应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承诺内容的要求。 3.未经采购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同意,不允许中标人向第三方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否则将视为违约。 4.项目的服务保证期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执行。 5.中标人、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的合同价,在履行合同期间有效,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履约保证金。 7.付款条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索赔:中标人对项目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采购人已于规定的服务保证期限内提出索赔,中标人同意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采购人,同时可从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9.违约责任:如中标人推迟项目进驻时间,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中标人应付采购人违约金。不可抗拒力的解释归合同仲裁部门。 | 1 | 项 |
五、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共有2个办公地点,分别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本部及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 1.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本部:总建筑占地面积为24820平方米,绿化率为20%。建筑物地上7层,总高度为27.5米,总建筑面积29610平方米。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1935平方米(含地下车库、消防地下蓄水池)。高低压配电机房一个、空调直燃机房一个、大门东西两侧耳房、车队办公楼。院内环境设计采用环绕单向道路、绿化带、室外活动球场、室内健身房、停车场等部分组成。院内设地上停车位195个,地下停车位50个。 2.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于2025年4月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为4800平方米,分布于商业综合体的1、2、3、5层。院内环境设计采用单向道路、绿化带、停车场等部分组成。地上设置停车位约12个。 (二)项目地点: 1.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本部位于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昭乌达快速路与双台什街交汇处。 2.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位于新城区欣荣路与惠东南巷交汇处。 二、主要商务要求: (一)标的提供的服务期限:按照双方签订服务合同约定期限执行,服务期为三个月; (二)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五日内进驻服务; (三)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付款方式:每月支付一次。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验收检查合格后,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后,双方依照财政结算流程办理结算;(五)验收要求:按合同相关规定及服务的质量和标准,物业服务相应文件、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三、技术和服务要求(一)项目总要求: 1.中标人需在采购人服务项目所在地设立固定的物业管理机构,要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实行综合管理服务。 2.物业管理机构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内部岗位考核制度,并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发布实施。 3.中标人所有驻场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并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能上岗工作。 4.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要经过物业管理专业培训后,按岗位统一佩戴明显标志着装上岗,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文明敬业,服务主动热情。 5.强电、直燃机操作、消防监控、安保、电梯、绿化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行业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并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能上岗。 6.中标人负责对其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保密、安全宣传教育,把保密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管理工作全过程。在采购人项目服务地服务期间,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违反保密管理规定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律由中标人负全责。 (二)人员要求: 根据工作需求,需设保洁人员、内部秩序维护员、办公楼巡护人员、夜班值守巡护人员、车场秩序维护员、工程维修人员、会议服务人员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总人数控制不少于85人,其中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本部不少于65人,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不少于20人。如采购人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每少1人扣除中标人一万元整违约金。同时,中标人应保证服务期内服务人员队伍相对稳定,特殊原因需要人员变动应征得采购人同意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采购人,一次性调配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20%。 1.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50 周岁以下,5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或3年以上项目经理任职经历,要求形象良好,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够常驻服务场所。 2.保洁人员:50周岁以下,必须全职,不得在外兼职,要求熟练掌握保洁专业技能,经验丰富。 3.会服人员:要求女性,35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面容符合职业要求,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服务主动热情。 4.安保人员: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接受过安全技能培训,有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需持有《保安证》。身高(男)不低于1.75米,(女)不低于1.65米。年龄(男)不得高于50周岁,(女)不得高于45周岁。女性安保人员人数不得超过总安保人数的20%。 5.消防监控人员:要求男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需持有《消防监控上岗证》。 6.工程设备设施维修管理人员:要求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需熟悉各类设备设施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需持有《电工操作证》等相关证书。 (三)物品及费用要求根据工作需求,以下物品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保洁耗材、保洁费(日常公共区域清洁所需的拖布、尘推、扫把、垃圾铲、家私腊、碧丽珠、清洁药剂等); 2.除四害及卫生消杀费用(蟑螂药、老鼠药等); 3.保洁机械(单擦机、洗地机、吸尘器、地毯抽洗机等);4.安保器材及耗材(对讲机、警戒棍等);5.员工的服装费用;6.工程部所需的各类维修工具(电工工具、水暖工工具、木工工具等)以及一次性维修费用500元以下的维修维护;7.化粪池清理(每季度一次); 8.办公楼外立面所有玻璃清洗(每季度一次); 9.会议服务及活动用水; 10.户外灯具亮化及办公楼区域内所有照明设施的维护、更换(全部耗材由中标人负责); 11.所有办公设备、物品的拆装、搬运服务及采购人指定的其他搬运需求(搬运工具及车辆由中标人负责); 12.院内的绿化养护,含浇水、修剪、除草、打药及补苗等工作; 13.清洗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布质公共物品,含会议室、值班室、休息室、餐厅的椅套、被罩、窗帘、地毯及公务用车的所有布质装具。 14.中标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采购人要求,提供低成本的便民服务和零成本的商务服务。 (四)行政事务要求 1.中标人负责项目范围内全面的物业管理,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完成和落实采购人下达的物业管理任务,各项工作落实率达100%; 2.接收各类投诉,认真做好投诉记录,积极分析原因,拟定处理办法,并上报采购人监管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安排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投诉处理后要及时进行回访,最长不超过2天。 3.建立和健全业主档案、项目处人员档案、工程图纸、设备清单、工具与服装台账、竣工验收资料、水电巡查和维修资料等资料管理,要齐全清楚,随到随查。 4.建立水电、空调、直燃机组、电梯安防和消控监控设备的日常运行记录资料及水电气表抄划度数记录,并将每月工作情况及抄划水电气等情况向采购人监管部门汇报。 5.配合采购人协调好与供水、供电、电信、邮政、派出所、消防部门等单位的关系,处理好有关的公共事务问题。 6.负责登记接收报纸,单位各类普通邮件(单位的平信、明信片、汇款单、包裹单等)。 7.协助做好本院干警清洗衣物的接收及管理登记。 (五)设备设施维护要求 1.日常养护维修⑴保持项目范围内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间、走廊、屋面、外墙立面等的原有完好状态和正常使用,及时进行日常养护和修复小损小坏等维护管理工作,房屋完好率100%。 ⑵每年至少二次对地下室结构进行检查,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要每季检查一次,发现损坏及时告知采购人,修理并保持相关记录。 ⑶每半年检查一次屋顶防水层,发现气鼓、开裂、缺损时及时修复。 ⑷对办公楼内有关土木破损进行小补小修时,要保证土木完好,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对其结构、设施等进行改动。 ⑸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合格率100%。一般维修不得超过12小时。 ⑹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需要维修,属于小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采购人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采购人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2.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 ⑴对项目范围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等进行日常养护。 ⑵定期对水箱进行清洗消毒,保证水箱清洁卫生,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⑶定期对排水管道进行清理疏通、养护、清除污垢,加强巡视检查,防止跑、冒、滴、漏,保证设备、设施完好。 ⑷加强巡视检查,对救火用的输水设备出现故障时立即进行抢修,同时禁止使用消防水喉做其他用途。 ⑸保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合格率达100%,一般性故障排除不过夜。 ⑹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3.供电系统运行管理⑴对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 ⑵制定供配电设施设备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规程等规章制度,相应的规章制度悬挂在各主要设备房明显位置,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范,确保用电安全。 ⑶加强日常维护检修,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排除故障,设备维修合格率达到 100%,一般性维修不过夜。 ⑷高压工具集中摆放整齐,按国家规范要求定期进行检测,检测记录按照要求做好留底备查。 ⑸低压配电系统主要供电局回路,每年不少于一次除尘清洁,检查紧固接线端子。重点连接部位(插接母线、插接母线开关箱内各接头、电缆、开关),每月不少于一次安排测量温度,并做好记录存档。 ⑹建立配电室24小时三班制值班制度,设定值班电话,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 ⑺加强供电设施维修保养,保证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避雷设施、亮化照明系统和开关等设备完好。购置后备部件,以防急用。 ⑻计划性的停电情况,应提前通知采购人,故障停电情况,接报后5分钟内到位处理,视需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均须做好应急准备。 ⑼统筹规划,制定节电措施,做到合理、节约用电。 4.供暖制冷系统运行管理 ⑴对项目办公楼供暖制冷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确保供暖制冷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冒油无滴漏、指示仪表准确、有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⑵制定供暖制冷设施设备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规程等规章制度,相应的规章制度悬挂在各主要设备房明显位置。 ⑶建立直燃机房24小时三班制维修值班制度,设定值班电话,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 ⑷及时排除故障,保证供暖制冷设施完好,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排除故障,并做好详细记录。设备维修合格率达到 100%,一般性维修不过夜。 ⑸负责与采购人委托的直燃机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接工作。监督检查采购人委托的直燃机专业维修保养单位的直燃机保养工作过程和结果、对专业维修保养单位的维保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签收专业维修保养单位提交的与直燃机维保工作有关的文件,并建立相关档案。 5.电梯运行管理 ⑴制定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关管理机构、制度。 ⑵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电梯使用检查表完成电梯的日常检查工作和每月检查工作。 ⑶负责与采购人委托的电梯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接工作。监督检查采购人委托的电梯专业维修保养单位的电梯保养工作过程和结果、对电梯专业维修保养单位的维保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签收电梯专业维修保养单位提交的与电梯维保工作有关的文件,并建立相关档案。 (六)秩序维护管理秩序维护管理包括项目范围内维护办公楼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查验,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负责值班、巡查,并做好车辆、道路及环境秩序的维护、巡查和管理等工作。1.值班巡查管理 ⑴建立、健全和落实24小时制值班巡查制度,维护公共秩序,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消防控制室、监控室、大门出入口、室内外巡查等特殊值班岗位,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 ⑵做好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等工作,并负责对携带的大宗物品进行检查和登记。遇非正常来访,及时疏导防范并报告采购人,严禁非正常来访人员和外来车辆擅自进入办公楼区域。 ⑶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方面问题,并能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⑷做好保安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定期组织考核,提高保安人员业务技能和自身素质。 ⑸做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⑹做好重大活动,重要人物、宾客及重大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⑺制定特殊天气、大型和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特殊情况的安全保障工作应急预案。 2.车辆出入管理 ⑴做好车辆疏导、进出和停放秩序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指定位置,无乱停放车辆的现象,做到井然有序,保持辖区内的道路畅通无阻。 ⑵随时巡检停车场车辆情况及周边人员动态,确保车辆安全有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监管部门; ⑶设置可危及人身安全及车辆安全行驶相关标识和防范措施。 ⑷指挥大门口外车辆停放,确保大门口车辆通行畅通。 3.消防监控管理 ⑴制定消防监控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规程等规章制度,相应的规章制度悬挂在各主要设备房明显位置。 ⑵建立消防监控24小时制值班制度,设定值班电话,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 ⑶建立消防监控设施、设备台账,按规定期限保持详细的消防监控记录。定期检查消防监控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消防监控维保单位维修,确保消防监控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动。 ⑷对消防设施设备的巡查和检查时间优于消防规定规范要求,对于重点部位每周或者每半月进行一次排查检查工作。 ⑸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每年组织不少于二次消防演习。 ⑹做好监控摄像录入、保存与相关记录工作;认真监视各个区域的电子摄像,发现可疑动态的,立即通知巡逻执勤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观察和处置。 (七)卫生保洁要求: 1.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公共区域包括本项目范围内服务大厅、大门、楼道、楼梯、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健身中心、车队办公楼及项目区域内所有设施用品和饰物,具体要求如下: ⑴清理公共区域内的所有垃圾,并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垃圾中转站。 ⑵清洁公共区域内所有设施用品和饰物,确保光亮无水迹、污迹,无尘物。 ⑶每天早上8:00前,下午2:30前,至少2次清洁公共区域地面,确保地面光洁干净、无纸屑、果皮、烟头等杂物。 ⑷每天至少1次清洁大厅玻璃门、墙壁、门窗扶手、栏杆、指示牌等装置;每月至少2次清洁空调风口百叶、灯罩、电灯等积尘;每季度至少2次对地面大理石进行保养; ⑸及时对各会议室、活动室、档案室、教育基地、图书室进行卫生保洁。 ⑹每月对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地方及场所进行一次大扫除,并定期喷洒防四害药水; ⑺每半年对生活蓄水池进行清洗一次。 2.公共卫生间保洁 ⑴每天至少2次清洁卫生间,收集垃圾、刷净洗手池及台面、小便池、池漏污垢、锈迹;清洁灯饰、玻璃、烘手器、抽纸盒、隔板镜面、门窗、画框、不锈钢装置等。 ⑵及时添加卫生纸、擦手纸、洗手液。 ⑶每天至少2次喷洒空气清新剂或定期装置除臭药丸。 3.外场保洁 ⑴每天至少1次清扫围墙周围、绿地、广场、停车场、通道、大门前等环境卫生,随时清理拾捡院内烟头、痰迹、杂物等。 ⑵每季度对项目范围内的下水道、污水管、污水池、化粪池及其他地下管道进行一次清理,确保管道(池)畅通无堵,能够正常使用。 ⑶及时清扫积水、积雪,随产随清,确保降雨、降雪停止后2小时内院内无积水、积雪。尤其在冬季降雪期间,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重点清扫办公楼出入口、院内主干道、楼顶等关键部位,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⑷每天及时清运项目范围内所有垃圾到采购人指定的垃圾中转站。 4.重点办公室清洁 ⑴保洁人员必须通过采购人审查,政治可靠,不得随意更换,有较强的保密、安全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强。 ⑵保洁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服务周到。 ⑶每天至少2次清洁办公室所有用品,确保门、窗、玻璃明亮、洁净,地面干净,无杂物,墙壁、顶棚清洁,无尘物。 ⑷桌、椅、沙发、茶几、茶具、书柜等办公物品保持整洁、干净,无尘污,摆放整齐有序、陈列艺术化。 ⑸文件、报刊、杂志、书籍等摆放整齐、有序、定位。⑹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蟑螂、蚊蝇。(八)会议服务要求 1.会议接待服务员要求具备会议接待的礼仪知识,服务得体大方,礼貌热情,气质高雅。 2.会议服务在采购人监管部门的安排下开展会服工作。 3.按会议要求安排和布置会场,会场布置要整洁、大方,会标、台签大小、颜色协调,花木适度,摆放合理,符合标准。 4.会议期间服务人员每间隔30分钟续水1次。 5.会后及时整理会议室,有关设备、用品回库。 6.保持会议室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器具完好,窗帘、杯具等定期清洗,茶杯洗消要符合卫生防疫规范标准和要求。 7.按要求搞好会议服务,一般性会议提供续水等普通服务,特殊性会议提供礼仪性服务。 四、其他要求1.中标人根据物业管理法规与采购人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所有物业服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工作人员在采购人服务区内工作期间产生的所有用工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与工作人员发生任何的经济、法律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等,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与采购人无关。 3.中标人对项目范围内日常设施设备、电梯、安保监控设施、公共区域等维护不及时、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中标人、采购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采购人向任何第三方承担赔偿、补偿等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进行追偿。 4.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须接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采购人的考评、监管。 5.采购人将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评议,中标人试用期三个月如未通过采购人对服务项目的月检查,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依次顺延。 6.本项目应由中标人自行管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转包,采购人有权对违者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
六、报价明细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
---|---|---|---|---|---|---|
物业服务主要提供设备设施维护、运行、保养、卫生保洁、秩序维护管理、会议服务及其他管理服务。具体要求如下:一、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固定经营场所。 (三)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中标人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统称“中标人”)与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外,还应该按照下列条款之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项目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项目的价格按《中标通知书》中的价格执行。 2.中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应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承诺内容的要求。 3.未经采购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同意,不允许中标人向第三方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否则将视为违约。 4.项目的服务保证期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执行。 5.中标人、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的合同价,在履行合同期间有效,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履约保证金。 7.付款条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索赔:中标人对项目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采购人已于规定的服务保证期限内提出索赔,中标人同意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采购人,同时可从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9.违约责任:如中标人推迟项目进驻时间,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中标人应付采购人违约金。不可抗拒力的解释归合同仲裁部门。 | 1 | 项 | 内蒙古保和德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692,000.00 | 是 |
七、供应商报价
成交供应商:内蒙古保和德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金额:692000.00,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贰仟元整。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总报价(元) | 报价时间 |
---|---|---|---|
1 | 内蒙古保和德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692,000.00 | 2025-04-11 08:49:32 |
2 | 内蒙古清瑞禾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836,999.00 | 2025-04-11 08:35:31 |
3 | 内蒙古益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840,000.00 | 2025-04-10 16:18:14 |
4 | 内蒙古协众发展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875,000.00 | 2025-04-10 14:31:52 |
5 | 内蒙古悦榕智胜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 893,300.00 | 2025-04-10 10:05:17 |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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