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5年-2026年安全专项检查及评估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7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5/04/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遴选条件
本遴选项目名称为 2025年-2026年安全专项检查及评估服务项目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遴选人按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遴选人为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遴选。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服务地点:成都市
2.2遴选范围及规模:
(1)根据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对遴选人管理的商业经营场所、物业服务场所、食堂区域、民用通信用房、广告资源等设备设施的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对遴选人管理的工程土建机电施工、装饰装修项目等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及评估服务,排查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提升建议,出具检查评估报告等,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根据国家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对遴选人管理的下列场所开展2025年度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面积约211659.14m2):其中天府广场今站购物中心及物业管理区域69238.19m2、蜀汉路地铁大楼11134.15m2、地铁大厦及世纪城上闲里96000m2、地铁川师大站·上闲里1683m2、2号线东大路站负一层站厅物业空间1246m2、有轨电车蓉2号线西客站综合体(含安格斯恒通中心)31457.8m2及部分地铁线路商铺/方舱/便民服务设施(共900m2),全面评估以上场所建筑防火、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组织专家评审并结合评审意见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等,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3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12 个月,暂定开始时间 2025 年 5 月 1 日,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其中,消防安全评估服务暂定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实际开始时间以遴选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遴选要求响应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资质要求
具备消防安全评估服务从业条件。响应人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登记备案,且单位服务类型包含“消防安全评估”;
注: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上的査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信息须体现单位服务类型。
3.1.3业绩要求
近3年(20 22 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 3 个已完成的单一合同金额 20 万元及以上的 国内安全巡查或安全咨询或安全评价(评估)或消防安全评估 类似项目业绩。
注:
(1)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完工验收报告或项目已完成的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或项目结算证明或不低于合同金额的支付凭证<若存在因甲方扣款导致实际支付金额低于合同金额的,应提供甲方出具的扣款证明>)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金额的,须另提供能体现金额的合同相关页或业主(或发包人)证明文件。
(2)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原件备查。证明材料须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
3.1.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须具有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资格证书,不超过 63 岁。至少具有过 1 个已完成的单一合同金额 20 万元及以上的 国内安全巡查或安全咨询或安全评价(评估)或消防安全评估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业绩。
(2)团队成员
除项目负责人外,本项目至少配置5名团队成员。其中:
①至少4名团队成员具有安全、电气、轨道交通、建筑施工、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土木工程、食品工程专业(其中任意一项专业均可)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②至少4名团队成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
同一成员同时满足上述①、②条件的予以认可。
注:
(1)上述人员须为响应人本单位职工,提供响应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最近6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是指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在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入职不足 6个月的,往前推至入职时间,还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如为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提供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
(3)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完工验收报告或项目已完成的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或项目结算证明或不低于合同金额的支付凭证<若存在因甲方扣款导致实际支付金额低于合同金额的,应提供甲方出具的扣款证明>)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金额的,须另提供能体现金额的合同相关页或业主(或发包人)证明文件。若业绩合同无法证明人员任职情况的,还须提供人员任命书或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4)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原件备查。证明材料须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
3.1.5信誉要求:响应人未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间。
3.1.6其他要求: 无。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遴选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遴选文件于2025年 4 月 18日起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本公告相关附件下载。
4.2 遴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遴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 4 月 27 日 10 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成都市双流区梓州大道6699号成都地铁1号线红星路停车场综合楼4楼本项目开标室)。
特别提醒:该中心位于地铁停车场内,可驱车或出地铁 1 号线五根松 C 口后步行前往(步行约需20分钟),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并携带招标采购公告或招标采购文件以便门岗核验。
5.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或未按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遴选人不予接受。
5.4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相关公告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发布。
7.联系方式
遴选人: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66号成都地铁元华车辆段
邮 编:610000
联系人及电话:
技术: 朱女士 电话:028-68448941
商务: 周女士 电话:028-68448941
本遴选项目名称为 2025年-2026年安全专项检查及评估服务项目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遴选人按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遴选人为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遴选。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服务地点:成都市
2.2遴选范围及规模:
(1)根据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对遴选人管理的商业经营场所、物业服务场所、食堂区域、民用通信用房、广告资源等设备设施的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对遴选人管理的工程土建机电施工、装饰装修项目等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及评估服务,排查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提升建议,出具检查评估报告等,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根据国家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对遴选人管理的下列场所开展2025年度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面积约211659.14m2):其中天府广场今站购物中心及物业管理区域69238.19m2、蜀汉路地铁大楼11134.15m2、地铁大厦及世纪城上闲里96000m2、地铁川师大站·上闲里1683m2、2号线东大路站负一层站厅物业空间1246m2、有轨电车蓉2号线西客站综合体(含安格斯恒通中心)31457.8m2及部分地铁线路商铺/方舱/便民服务设施(共900m2),全面评估以上场所建筑防火、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组织专家评审并结合评审意见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等,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3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12 个月,暂定开始时间 2025 年 5 月 1 日,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其中,消防安全评估服务暂定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实际开始时间以遴选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遴选要求响应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资质要求
具备消防安全评估服务从业条件。响应人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登记备案,且单位服务类型包含“消防安全评估”;
注: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上的査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信息须体现单位服务类型。
3.1.3业绩要求
近3年(20 22 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 3 个已完成的单一合同金额 20 万元及以上的 国内安全巡查或安全咨询或安全评价(评估)或消防安全评估 类似项目业绩。
注:
(1)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完工验收报告或项目已完成的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或项目结算证明或不低于合同金额的支付凭证<若存在因甲方扣款导致实际支付金额低于合同金额的,应提供甲方出具的扣款证明>)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金额的,须另提供能体现金额的合同相关页或业主(或发包人)证明文件。
(2)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原件备查。证明材料须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
3.1.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须具有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资格证书,不超过 63 岁。至少具有过 1 个已完成的单一合同金额 20 万元及以上的 国内安全巡查或安全咨询或安全评价(评估)或消防安全评估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业绩。
(2)团队成员
除项目负责人外,本项目至少配置5名团队成员。其中:
①至少4名团队成员具有安全、电气、轨道交通、建筑施工、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土木工程、食品工程专业(其中任意一项专业均可)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②至少4名团队成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
同一成员同时满足上述①、②条件的予以认可。
注:
(1)上述人员须为响应人本单位职工,提供响应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最近6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是指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在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入职不足 6个月的,往前推至入职时间,还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如为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提供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
(3)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完工验收报告或项目已完成的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或项目结算证明或不低于合同金额的支付凭证<若存在因甲方扣款导致实际支付金额低于合同金额的,应提供甲方出具的扣款证明>)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金额的,须另提供能体现金额的合同相关页或业主(或发包人)证明文件。若业绩合同无法证明人员任职情况的,还须提供人员任命书或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4)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原件备查。证明材料须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
3.1.5信誉要求:响应人未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间。
3.1.6其他要求: 无。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遴选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遴选文件于2025年 4 月 18日起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本公告相关附件下载。
4.2 遴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遴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 4 月 27 日 10 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成都市双流区梓州大道6699号成都地铁1号线红星路停车场综合楼4楼本项目开标室)。
特别提醒:该中心位于地铁停车场内,可驱车或出地铁 1 号线五根松 C 口后步行前往(步行约需20分钟),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并携带招标采购公告或招标采购文件以便门岗核验。
5.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或未按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遴选人不予接受。
5.4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相关公告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发布。
7.联系方式
遴选人: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66号成都地铁元华车辆段
邮 编:610000
联系人及电话:
技术: 朱女士 电话:028-68448941
商务: 周女士 电话:028-68448941
相关附件 |
2025年-2026年安全专项检查及评估服务项目遴选文件.pdf |
响应文件格式.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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