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丰县左店镇垃圾场办公房租赁公告(2025年)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5/04/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长丰县左店镇垃圾场办公房租赁(2025)
2、项目编号:2025CFCGJ05
3、项目地点:安徽省长丰县左店镇
4、项目单位:长丰县城市管理局
5、项目概况: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二、控制低价:分二包,一包为南片区(办公楼),二包为北片区(附属用房),分别报价,每包1.5万元起拍价,价高者得。
三、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服务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履约保证金:
中标企业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五、投标报名须携带资料:
意向企业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内提交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委托书等。法定代表人前来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时需向出租方缴纳1年租金,先支付后使用。
七、租赁期:租赁期限一年,租赁期满双方达成一致可以继续续租,房屋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租赁期满,经出租方对房屋结构及卫生等方面进行经验,验收合格后退租方(不计息)保证金.
八、评标方式:本项目实行有效最高价,确定中标人。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4月25日上午9:00,长丰县城市管理局三楼2会议室。参与报名企业届时可到现场参与监督开标 。
九、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下午17:00止。
十、报名地点:长丰县城管局办公室,联系人:徐,联系电话:0551-66661169。
长丰县左店镇垃圾场办公房租赁文件.docx
1、项目名称:长丰县左店镇垃圾场办公房租赁(2025)
2、项目编号:2025CFCGJ05
3、项目地点:安徽省长丰县左店镇
4、项目单位:长丰县城市管理局
5、项目概况: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二、控制低价:分二包,一包为南片区(办公楼),二包为北片区(附属用房),分别报价,每包1.5万元起拍价,价高者得。
三、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服务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履约保证金:
中标企业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五、投标报名须携带资料:
意向企业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内提交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委托书等。法定代表人前来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时需向出租方缴纳1年租金,先支付后使用。
七、租赁期:租赁期限一年,租赁期满双方达成一致可以继续续租,房屋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租赁期满,经出租方对房屋结构及卫生等方面进行经验,验收合格后退租方(不计息)保证金.
八、评标方式:本项目实行有效最高价,确定中标人。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4月25日上午9:00,长丰县城市管理局三楼2会议室。参与报名企业届时可到现场参与监督开标 。
九、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下午17:00止。
十、报名地点:长丰县城管局办公室,联系人:徐,联系电话:0551-66661169。
长丰县左店镇垃圾场办公房租赁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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